2025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SH-2025-00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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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06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2-10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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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 | GSHSH-2025-002 | 服务-监理 | 50700.0(元) |
公告内容
2025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已由******水务局以灵水务发〔2024〕24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GSHSH-2025-002
3.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计划对朝那镇张家沟、上良镇新庄沟2条重点侵蚀沟进行治理,保护塬面面积7.5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筑梯田2.86公顷;谷坊1座,排水渠484 米:其中路面排水渠129米,坡面排水渠355米,排水管1145米,沉砂池36座,检查井7座,镇墩5座,尾水消力池1座,护坦2 处;沟头填筑2处6.87万立方米,沟头防护350米,其中:砖封沟埂198米、土封沟埂152米,挡土墙2处长20 米;砂化道路155米,进地道路7处21米;标志碑2座,生态环境整治1处1427平方米,人行步道931米;水保林1.14公顷,苗木1310株;人工种草1.53公顷。
4.本项目最高限价:50700.00元。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7.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
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2项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2人以上,至少1人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格,1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以该人员在本公司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原件为依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注:以上查询均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投标方案及同类监理工程业绩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于2025年2月6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0日12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和监理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资格证明文件和监理方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12时00分00秒。
3.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和监理方案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五、竞价时限及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0日17时00分00秒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光盘PDF存储1份。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3日历天。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水土保持站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6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下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苟丽萍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12030)进行投标竞价